专业的房地产数字化案场服务商
THE BETTER SERVICE PROVIDER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人脸采集及身份认证服务。
为保障售楼部服务安全及提供高效服务,售楼部(以下简称“我们”)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核验与访客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以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委托成都华拓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提供技术支持,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我们基于安全防控需求,对售楼部内人员活动进行监控录像,以维持场所秩序保障您的人生及财产安全;我们基于服务优化目的,根据您的到访轨迹及个人信息记录到访频次,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个性化服务;我们基于身份核验需求,根据您的身份证认证信息及人脸认证信息核实您的身份真实性,以此区分自然访客与渠道客户保证销售过程的合规性,规避违规成交风险防止交易及结用纠纷,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人脸识别及身份证验证是获取个人轨迹及判断成交风险的最快方式,但人脸识别是快速核验身份的非唯一方式,您可选择仅用身份证替代验证。
1.采集内容及采集设备
我们将根据监控摄像头、人脸识别摄像头、人证一体机、个人移动设备等设备收集您的身份证信息和人脸图像信息,并根据相关算法得到人脸特征值等数据;
2.技术流程
我们将根据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方案选择最优的技术处理方式,通过选用不同的技术方案为您提供最优的服务体验,方案一:a.监控摄像头采集采集监控视频;b.获取个人授权,在人证一体机或个人移动设备采集人脸信息及身份证信;c.本地服务器实时分析监控视频并获取到个人人脸数据;d.将数据上传至受托方并进行加密存储;e.受托方对人脸数据进行比对计算,并实时生成比对结果;h.删除原始人脸图像。方案二:a.售楼部门口摄像头采集人脸数据;b.受托方对人脸数据进行加密存储;c.获取个人授权,在人证一体机或个人移动设备采集人脸信息及身份证信息;d.受托方对人脸数据进行比对计算,并实时生成比对结果;e.删除原始人脸图像
3.存储期限
比对完成后或者取消授权后72小时内删除;
我们委托成都华拓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数据存储,并保障数据安全和数据完整,GB/T 41819-2022《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市监局 国标委)以及GB/T 44248-2024《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人脸识别系统应用要求》(市监局 国标委)之要求,受托方采用如下数据安全技术手段:
1.数据传输加密:端到端数据传输采用TLS1.3+数据加密传输方式,保障数据完整性及安全性;
2.数据存储加密:人脸数据静态存储采用AES-256对称分组加密算法,防止数据泄漏;
3.权限管控:人脸数据权限仅限我司指定人员可访问相关数据;
4.禁止行为:受托方不得转委托、不得留存数据、不得用于任何非授权目的。
5.安全措施:受托方采用不低于1次/月的频率对数据安全及系统安全进行安全巡检;
6.日志留痕:数据操作全程留痕,保留日志≥3年。
个人处理者:售楼部
联系人:售楼部在职人员
联系方式:现场或者公开电话
受托处理者:成都华拓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娇
联系电话:135946522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之规定,您始终享有如以下权利:
1.知情权:您有权要求说明人脸信息处理规则;
2.撤回权:您可通过售楼部在职工作人员撤回相关授权;
3.删除权:成交前可随时要求删除人脸数据(响应时限≤15工作日);
4.投诉权:关于人脸识别相关适宜您可随时向我们投诉。
5.撤回同意后果:如您撤回授权,我们将无法为您及您的经纪人提供关于成交的风险评估结论,可能会影响您或者您的经纪人关于佣金结算的相关事项。
请您完整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勾选或者签字将视为您授权同意我们及受托方成都华拓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明确的目的、方式和期限内处理您的人脸信息。
上一篇:认证服务协议
下一篇:没有了!